我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和金融票据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国际贸易结算需求。较汇款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证,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产品特色
1.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风险较小。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适用客户
1.出口商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备货和发运;
2.当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出口商宜选择D/P方式当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时,出口商可选择D/A方式。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提交材料
1.您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托收时应提交:托收委托书、跟单托收的全套单据;
2.如您系首次委托业务,还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出口业务的营业许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业务流程
2.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进行索汇。
3.国外代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通过代收行向我行付款,我行向出口商解付。
温馨提示
1.进口商拒付或拒绝承兑时,您最好及时授权托收行,协助安排货物;
2.在D/A方式下,您实际上延长了进口商付款的时间,建议您在制定价格时考虑利息等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