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艺术品进出境需要由文化主管部门(北京市文化局)出具审批批文。
艺术品进出境批文如何办理
一、产品范围
(1)油画、山水画、水墨画等绘画作品;
(2)雕塑、摆件、工艺品等含有艺术元素的作品;
(3)大量书籍等出版作品;
(4)相片等摄影作品;
以上所列货物均需要有口岸当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美术品关于同意****公司进口或者出口的批复,未经批准,不允许任何艺术品进出境,海关部门也不会接受企业的申报。
二、服务介绍
我司办理文化局审批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批复成功率高,根据不同品名的货物,我司制定了想对应的解决方案,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操作模式,同时我司也可以办理文化局批文加急服务,满足例如参加展会等时间要求更高的客户的需求。二、服务介绍
文化局美术品进出口审批,需要一定的公司资质,我司可以为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或者个人提供贸易代理服务,做到全程的国际运输、报关、代理服务。
艺术品参展货物才用ATA单证册清关时候,海关同时需要文化局审批批文,作为专业的代理公司,代办ATA单证册、代办文化局批文、国际物流、报关等环节我公司均可代理,我们保证可以提供专业、快捷、衔接紧密的服务,为文化艺术品的国际交流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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