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货主的询价:
有一些信息应该询问货主,例如:
目的地(最好了解港口的英文拼写和国家,三字代码);
起运港:如天津、上海、广州等;
毛重和体积:体积重量除以0.006以外,体积乘以167
d、询问出运时间或能够送货大概时间,以考虑配班航班,对航程有无特殊要求,如是否要直达航班等;
预付还是到付运费,是否为门到门(如需提供收货人详细地址);
货名:是不是危险品,要不要商检,要做磁铁检验,有些化工品要提供非危品和化工品的鉴定(原件)。
2.接受货主的委托:
收到货主托单后,仔细核对托单,主要是核对基本资料是否完整;确认取货时间和方式以及保险金额。
3.订舱:
委托书是一种形式,在制作单据时,应最大限度地保证原始托单资料的正确性、一致性,以减少后续程序中对一般托单的更改,一般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及品名要正确填写;将委托书传真给代理商,并确认是否收到,如有特殊要求,再叮嘱一遍,并取得进仓图。
4.进仓:
客户自行送到机场时,一般要提前将仓单传递给客户,通知进仓号码及地址,随货单须通知承运人。
5.报关:
掌握进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填写相应的装箱单、发票、所显示的毛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是否正确(单证一致)。特别提及诸暨的出口单位,报关单上"指运港"一栏,若不能显示为港口,而只能跳出国境,则必须在报关单上的"标记号及备注"栏加上"指运港"一栏,否则会影响到退税;显示报关单所列货物的"中文品名",特别要注意跟踪报关单"栏加上"指运港"一栏,否则会影响到报关单的"中文品名"。
6.确认和修改提单:
与客户确认提单所显示的内容,应与产品名称相符。
7.签章:
报关放行后,承运方将分单分单、主单等信息,按照主单和分单的资料,对提单进行传真和复印。
8.费用结算:
将应收应付明细录入发生的费用后,到"运费确认单"界面打印传真费清单,确认回传、发票结算(现金、托收、月结、转账)。